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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1.10 |
有關修正「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乙案,內政部97年10月2日函復因涉及全國適用駐警管理辦法之機關學校財政負擔及全體駐衛警察權益支平衡處理,尚須通盤審慎評估,本會所提建議將錄案留供作為法案修正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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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1.04 |
教育部發函通知所屬機關學校派員參加「97年度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研習會」,本協會開放線上報名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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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31 |
洪理事長及會務人員前往中央大學宣導公務人員協會,獲得中央大學熱情響應,蔣代理校長偉寧親臨並捐3千元表達支持,且由該校職工聯誼會動員集體入會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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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31 |
中央大學蔣代理校長偉捐款$3000元,表達對協會的支持,並號召同仁入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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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24 |
擬訂「97年度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研習會」活動計畫並發函向教育部申請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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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23 |
洪理事長前往海洋大學演講兼談公務人員協會,由海洋大學林副校長三賢開場,會場中教務處招生組組長莊水旺老師拋磚引玉捐出5千元作為10位會員費,以表達對協會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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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23 |
海洋大學教務處招生組組長莊水旺老師拋磚引玉,捐款$5000元作為該校10位會員費,表達對協會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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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18 |
申請「97年度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研習會」活動計畫,獲教育部補助經費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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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14 |
本會發函人事行政局考量學校實際作業需求,提請修法刪除「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2條第3項有關限制彈性調整學校辦公時間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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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09 |
洪理事長前往暨南大學演講兼談公務人員協會,由暨南大學蘇代理校長玉龍開場致詞,肯定該校學校行政人員的付出,會中洪理事長與該校同仁交流相當熱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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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03 |
洪理事長前往台東大學演講兼談公務人員協會,將協會訊息成功傳播到台灣最東處,並獲得該校同仁友善迴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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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02 |
本會97年9月30日受理「駐衛警察權益促進會」請願,於10月2日函請內政部修正現行「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及辦法未修正通過前,自98年1月1日起相關單位駐衛警察人員權益得暫比照警察機關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管理辦法或警察機關學校現職同委任及委待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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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9.17 |
本協會與美麗春天大飯店簽訂優惠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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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9.04 |
因部頒「教育部所屬各校務基金學校辦理招生試務工作酬勞支給要點」部分規定各校均稱窒礙難行,本會理事長與劉理事中鍵親往台中審計部農林審計處協商,且函請教育部廢止該要點,另以行政院核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相關制度改進方案」來執行招生事務酬金事宜(詳附件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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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8.11 |
本協會邀請教育部周常務次長燦得假台大會議廳演講「溝通技巧」,獲得熱烈迴響並將演講費6,000元捐獻本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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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7.18 |
教育部函請本協會提報運作成功實績,俾供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宣導參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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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7.02 |
教育部轉銓敘部函以深化機關民主參與精神,建請各機關指定公務人員協會推派代表參與考績會、甄審會及員工權益福利相關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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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7.01 |
敬請各校人事室宣導同仁踴躍入會,以因應銓敘部函示考績、甄審委員會及員工權益福利相關會議由協會推派代表參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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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6.11 |
本屆理事教育部楊專門委員春生,今早跳樓身亡讓人不勝唏噓,協會理事由中正大學楊專門委員哲優遞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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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6.10 |
臺灣大學舉辦第二場協會業務說明會,李校長嗣涔親臨現場致詞,期許臺大同仁熱烈支持及踴躍入會(詳見活動實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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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6.04 |
協會人員遠赴嘉義國立中正大學作協會業務說明會,該校吳校長志揚開場致詞並熱誠款待,中正大學同仁入會情形非常踴躍(詳見活動實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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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6.02 |
國立臺灣大學舉辦協會業務說明會,由陳副校長泰然開場致詞,臺大同仁出席熱烈且踴躍入會(詳見活動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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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6.02 |
第二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在教育部與鄭部長會談,獲得鄭部長支持及達成多項共識(詳見活動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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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5.05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覆本會,該局刻正搜集國外相關案例,作為爾後修正周休二日辦法相關規定之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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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5.02 |
97年母親節傳達溫馨孝意,義美公司特惠本協會會員蛋糕73折,推出7種款式的冰淇淋、巧克力、香草、水果、提拉米蘇、咖啡等蛋糕,敬請會員上網下載訂購單傳真,並指定居家附近的門市付費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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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4.18 |
本協會洪理事長偕同會務人員至國立政治大學作宣導說明會,獲得政大同仁熱烈響應(詳見活動實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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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4.08 |
有關會員代表及會務人員參加協會相關會議,依協會法得否公假案(現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由機關首長審定公假),銓敘部部管二字第0972907851號函覆刻正研議中,俟有具體結論,將另案函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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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4.08 |
銓敘部部管二字第0972928377號函覆同意備查本協會96年度會員名冊及財務收支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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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28 |
依銓敘部部管二字第0972897042號提報本協會經費補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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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13 |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及台北市公務人員協會共同主辦「如何維護公務人員權益」研討會,會中共同聲明廢除國民旅遊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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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13 |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及台北市公務人員協會共同主辦「如何維護公務人員權益」研討會,各機關協會及地方協會共同聲明廢除國民旅遊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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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2.04 |
97年1月7日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與教育部協商「授權部屬學校擴大學校公務人員彈性上班時間」協議書(檔案格式為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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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1.23 |
教育部發函所屬各學校及中部辦公室,說明有關部屬學校公務人員寒暑假上班方式,請依本會與教育部協商之協議書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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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1.15 |
銓敘部於部管二字第0972899240號函同意備查本協會第二屆理監事簡歷冊及修正章程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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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1.01 |
本協會繳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常年度會費5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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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2.31 |
鉅貫德科技公司王總經理國定以私人之名義捐款10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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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2.17 |
本會函請教育部研議兼任相關行政主管職務教師應修習相關行政學分之配套機制一案,教育部以96年12月17日台人(一)字第0960191002號函覆錄案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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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9.19 |
本協會委請趙後補理事崇偉及王理事朝祿分別參加高雄市政府及雲林縣政所舉辦的『96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業務座談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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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22 |
教育部業已函請各所屬機關學校將本協會網址與首頁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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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16 |
本協會委請盧監事蜀昌參加屏東縣政府舉辦『96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業務座談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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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10 |
本協會委請楊理事哲優參加嘉義縣政府舉辦『96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業務座談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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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10 |
本協會委請陳理事永昌參加臺東縣政府舉辦『96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業務座談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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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7.24 |
本協會洪理事長及會務人員拜訪全國教師會吳理事長忠泰,了解其會務運作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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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7.10 |
洪理事長陪同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柯進雄會長,陳 寧副會長,楊百島副會長,及杜關東總幹事等相關人員前往基隆市政府拜訪張通榮市長,獲得張市長表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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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7.06 |
洪理事長陪同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柯進雄會長,陳 寧副會長,楊百島副會長,及杜關東總幹事等相關人員前往臺北縣政府拜訪周錫瑋縣長,獲得周縣長表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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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25 |
商請教育部人事處舉辦各校人事主管會議時,務必函知本會派員出席,以利適時進行有關業務的溝通與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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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24 |
本協會假宜蘭南澳高中擴大舉辦理監事會議,並邀請臺大陳副校長泰然蒞臨演講,以及教育部
、銓敘部代表、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會長等貴賓同行,該會議圓滿落幕.(詳情見會議記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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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29 |
洪理事長陪同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柯會長進雄及楊副會長百島(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及杜關東總幹事等相關人員至桃園縣政府拜訪副縣長及人事處呂主任,請其積極發起成立桃園縣政府公務人員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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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2.09 |
本協會與阿瘦皮鞋公司及馥御牛肉干專賣店簽訂優惠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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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2.02 |
本協會請徐理事炳義代表出席教育部研商『大學行政單位設置副主管認定基準』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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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1.22 |
本協會洪理事長及劉中鍵,徐炳義,汪耀華三位理事及蔣東儒監事共同出席「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的成立大會。本協會洪理事長當選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副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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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1.23 |
監察院公務人員協會於95年12月5月舉辦「中華民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第1次籌備會議,本會請洪理事長出席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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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7.19 |
本會派吳常務監事運泉、王理事朝祿參加台中縣市政府及史理事靜玉、程理事婉青參加台北市政府所舉辦95年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業務座談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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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7.13 |
第三次理監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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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6.27 |
理事長與汪耀華、徐炳義理事為保障會員權益,經多次協商完成行政人員可支領工作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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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4.10 |
寄發理監事當選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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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20 |
第二次理監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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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17 |
銓敘部以部管二字第0952603385號函:本會圖記印模啟用同意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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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17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函本會利息所得准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3條規定免扣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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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15 |
教育部函通知其所屬單位、如涉及教育行政人員權益之相關事項、會議或活動,知照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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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09 |
致函銓敘部圖記印模啟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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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19 |
致函教育部若涉及教育行政人員權益之相關事項、會議或活動,知照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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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2 |
相關人員開會給予公假,但不得報支差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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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22 |
銓敘部同意許可,發給立案證書(部管協字第094007號)、理事長當選證明書各1紙暨圖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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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15 |
檢附已修正本會章程、理監事任期表、會員名冊申請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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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08 |
公立學校助教得為協會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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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1.28 |
銓敘部來函相關規定不符之處:一、理、監事職務選任方式:應由全體會員或會員就會員中選任。二、監事主席應修正為常務監事。三、理、監事任期修正為94年11月2日至96年11月1日。四、教授、副教授、技工、工友不得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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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1.03 |
向銓敘部申請許可立案證書與圖記(檢附協會章程、會員名冊、理事、監事、會務人員簡冊及成立大會會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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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1.02 |
第一次理監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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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23 |
召開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成立大會,會中確立章程及辦理理監事之選舉,推選理事長與監事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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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2 |
選出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會員代表(8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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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8.26 |
確認會員資料(1100多人),繳納會費新台幣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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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5.25 |
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籌備處成立(暫設國立臺灣大學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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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5.19 |
銓敘部同意立案(部管二字第0932372845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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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5.17 |
向銓敘部提出「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立案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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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5.13 |
職工聯誼會舉辦「公務人員協會法研討會」,以增進同仁對公務人員協會法之認識與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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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4.27 |
職工聯誼會為推動籌組「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發函本校各單位,鼓勵各單位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人員,上網申請成為發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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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4.26 |
職工聯誼會為推動籌組「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發函教育部本部及附屬機關、國立大學(含技職專科學院)、及公立高中職學校,鼓勵各單位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人員,上網申請成為發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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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01 |
銓敘部訂頒「公務人員協會法」,依此規定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準會員人數應為15,236人。 |